朋友圈虛假宣傳!中匯人壽四平支公司被罰6萬元
近日,中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因組織員工利用朋友圈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虛假宣傳銷售被金融監管機構處罰,引起了社會關注。
據四平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4月14日,中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因組織員工利用朋友圈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虛假宣傳銷售,被處以6萬元罰款。同時,該公司時任總經理初哲也因此行為被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
微信作為當前最重要的社交媒體平臺之一,已成為保險代理人與客戶溝通的關鍵橋梁,同時也是保險產品宣傳的重要渠道。然而,一些保險代理人卻濫用這一平臺,發布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嚴重損害了保險行業的形象和消費者的權益。
事實上,因為在朋友圈“亂發”產品推銷內容被處罰的情況已經屢見不鮮。2024年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披露,英大泰和人壽吉林分公司因“銷售人員發布的朋友圈內容中含有誤導性表述”被處以警告并罰款1萬元。與英大泰和人壽吉林分公司一同被罰的還有該公司4名銷售人員,均因發布的朋友圈內容中含有誤導性表述,分別被吉林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并罰款5000元。
從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到,處罰依據的法規是《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三條、第一百一十條。 其中,《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 保險代理人不得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不得以虛假廣告、虛假宣傳或者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早些年,青島也有保險公司因此被罰。2020年7月6日,原青島銀保監局開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誤導宣傳的違法違規事實,被責令改正,并罰款15萬元。另外,王濤對國華人壽青島分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誤導宣傳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萬元。王磊杰對國華人壽青島分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萬元。
一直以來,微信朋友圈虛假宣傳都是監管的重點打擊對象。監管部門也在不斷加大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整治力度。對于消費者而言,在面對各類保險宣傳時,應保持冷靜和理性。北京金融監管局曾提示消費者,面對“炒停售”保險等類似宣傳,要通過保險公司官方網站、客服電話等官方渠道驗證信息真偽,核實保險產品是否真的即將停售;購買保險產品前,務必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了解產品的保費繳納、保障范圍、理賠條件、除外責任等關鍵信息;購買過程中,注意及時留存與銷售人員溝通記錄、產品宣傳資料、購買憑證等相關證據,一旦發現自己遭受“炒停售”保險陷阱,可向保險公司、監管部門舉報,全國統一的金融消費者投訴熱線電話是12378。
(大眾新聞·半島新聞記者 姚文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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