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處置事故,確保道路暢通!青島交警公布“五一”假期23處交通事故快處點
記者從青島交警獲悉,為確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提高交通事故處置效率,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提前謀劃部署,在市區高架路、沿海區域、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收費站等重點區域設置23處事故快處點,快速處置交通事故警情,全力確保道路安全暢通。預計從4月30日下午起,進出市主干道、高速公路車流量將逐漸增長,市民應合理安排時間,錯峰出行。
節日期間,青島交警將進一步加強路面管控和指揮調度,對發生符合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指揮中心接警人員引導當事人適用交管“12123” APP視頻遠程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減少現場停留時間,安全撤除現場,避免輕微交通事故引發道路擁堵和次生事故。同時,交警部門與人保財險公司“警保聯動”,在事故快處點設立服務站,做好小額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故障救援、交通法規、事故處理、保險知識宣傳等便民服務,積極做好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
據交警介紹,市民和游客在出行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凡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快速撤離現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對道路交通的影響。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三是車輛可以移動。青島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游客,出行前要提前了解路況和天氣信息,合理規劃出行路線和時間,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駕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分心駕駛。乘車系好安全帶,騎行佩戴安全頭盔。城區出行盡量選擇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區路窄、坡陡、彎急,駕車時應與前車和路側保持安全距離。如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青島交警五一期間交通事故快處點
序號 | 轄區交警大隊 | 具體位置 |
1 | 市南大隊 | 東海路福州路 |
2 | 市南大隊 | 萊陽路海底世界 |
3 | 市南大隊 | 費縣路郯城路 |
4 | 市北大隊 | 杭州支路 |
5 | 市北大隊 | 金華支路金東路 |
6 | 市北大隊 | 瑞昌路橋 |
7 | 市北大隊 | 人民路重慶南路 |
8 | 市北大隊 | 山東路撫順路 |
9 | 李滄大隊 | 京口路書院路 |
10 | 李滄大隊 | 火車北站 |
11 | 李滄大隊 | 長水路世園三號門 |
12 | 特勤大隊 | 杭鞍高架路 |
13 | 特勤大隊 | 膠寧高架路 |
14 | 特勤大隊 | 新冠高架路 |
15 | 特勤大隊 | 重慶高架路 |
16 | 嶗山大隊 | 大河東客服中心 |
17 | 嶗山大隊 | 仰口停車場 |
18 | 嶗山大隊 | 北九水客服中心 |
19 | 同三高速公路大隊 | 沈海高速黃島服務區 |
20 | 同三高速公路大隊 | 沈海高速膠州收費站口 |
21 | 濰萊高速公路大隊 | 榮濰高速平度服務區南區 |
22 | 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 | 青蘭高速青島西雙埠收費站 |
23 | 青平高速公路大隊 | 青銀高速青島東收費站口 |
輕微交通事故快處操作流程
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適用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事故當事人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一)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
(二)相互查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交通事故現場和碰撞部位等進行拍照,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三)向各自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通過保險公司在線平臺和服務網點辦理,或者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互聯網事故在線快速處理系統自行協商、在線辦理,保險公司不再派員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
(四)需要確定責任的,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互聯網事故在線快速處理系統上傳事故信息在線快速處理。
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不適用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
(三)機動車碰撞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四)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六)駕駛人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有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七)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八)駕駛人有故意行為的;
(九)駕駛人逃逸或者離開事故現場的;
(十)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十一)駕駛人涉嫌利用機動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十二)事故現場不具備拍攝條件的;
(十三)依照有關規定應當保護現場并報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高速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指引
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按照“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的原則進行處置。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志;然后,組織車上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
(二)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現場方位照2-5張,要拍攝內容含括現場環境、標志標線、車輛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跡及散落物、車輛全貌及損壞情況、駕駛人和車牌等內容。
(三)互相查看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互留聯系方式。
(四)快速撤離事故現場,撤離時應注意來車方向車輛,注意安全,撤離后立即趕往就近的事故快處點,處理后續事宜。符合快處快賠條件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在民警的引導下快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五)發現對方不能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的,應當立即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