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需理性,莫讓“甜蜜”掏空錢包
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婚戀交友詐騙案件。案中被告人韋某自導自演,一人分飾兩角,既是媒人,又是“女朋友”,實施了欺詐行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基本案情
被害人黃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韋某,韋某聽說黃某還沒有女朋友,謊稱可以將自己的侄女“韋某甲”介紹給黃某。隨后又將自稱為“韋某甲”的女子的微信推送給黃某,在取得黃某的信任后,韋某多次以去“韋某甲”家需要開支、“韋某甲”家人生病、介紹費等為由讓黃某的母親向韋某本人或者“韋某甲”的微信轉賬,同時又以幫助黃某辦理駕駛證為由,騙取黃某的錢財,黃某發現被騙后多次聯系韋某讓其退款。
2023年,韋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查,除了黃某外,被告人韋某還用同樣的方式騙取多名男性錢財,詐騙金額共計24萬余元。
法院判決
都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歸案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其罪行,愿意接受處罰,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及家屬代其退還被害人部分錢款。
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人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二、責令被告人韋某退賠被害人黃某等人。
法官說法
近年來,隨著適齡青年大量增多,農村及欠發達地區男青年的擇偶空間明顯縮小,特別是一些經濟條件較差或身體殘疾的大齡青年更難找對象。騙婚案件屬于多發態勢,尤其是在偏遠、經濟較落后的農村呈上升趨勢,被騙對象多是大齡、文化水平低、身體有缺陷的男青年。不法分子利用父母急于給兒子完婚的心理,設形形色色的騙婚陷阱,詐騙財物;利用被害人對愛情的急切渴望、追求優秀配偶的心理設計詐騙陷阱,先取得感情信任,再騙取錢財。
所以,法官提醒廣大朋友們,網絡交友中一定要注意辨別對方身份真偽,切勿輕信對方。尤其是涉及到金錢往來時一定認真核實,謹防上當受騙。就算是親友做媒,也要對人品性格多一些考量,避免人財兩空夢一場。如果發現自己已經成為了婚戀交友詐騙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保護自己的財產和權益:1.立即報警;2.停止與騙子的聯系;3.收集與詐騙有關的證據;4.聯系并告知銀行已遭受詐騙,請求凍結賬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5.尋求法律幫助;6.保護個人信息,防止再次受到詐騙。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