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金保險代理被警告并罰款41.9萬元,因委托未通過本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等
6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金罰決字〔2025〕75號)顯示,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五項違法違規事實被警告并罰款41.9萬元。其五項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如下:未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委托未通過本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未按規定報告、責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完成整改,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編制虛假資料。
同時,李國棟(時任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業務主管)因對“未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委托未通過本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0.9萬元;劉光莉(時任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南第一分公司內勤主管)因對“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3萬元;邵偉(時任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因對“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張新征(時任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辦公室主管)因對“未按規定報告,責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2萬元。
梳理發現,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和分支機構此前已因違法違規被監管處罰。
2024年5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菏金罰決字〔2024〕20號)顯示,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百零六條,被罰款1萬元。
2023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萊金罰決字〔2023〕1號)顯示,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萊蕪分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銀行賬戶,被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
愛企查顯示,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4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街道經十路7000號漢峪金谷A3-5棟39層3917室,法定代表人為徐友國。山東華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具有166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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